花10W才能见一面的萝莉主播竟是58岁大妈?打赏钱能退吗?
最近,某直播平台有个不露脸的网红主播,依靠甜美的声音圈粉,平时直播会拿二次元图遮脸。
本人说订阅10W就露脸,结果直播时出BUG:遮脸图片没显示…真人是一个58岁大妈
这位不小心暴露真实长相的女主播,就是某鱼上的“乔碧萝殿下 ”。听声音非常可爱,据她自己发布的照片,应该是高颜值少女,就像这样
7月25日她与人连麦直播时,软件出现了bug,导致遮挡用的二次元图没显示。她的真实容貌被迫曝光,画面中显示这是一位皮肤黝黑的中年女士
而“乔碧萝殿下 ”已经露脸直播很长时间了,自己还没有发现。对面的女主播问她是不是萝莉?“乔碧萝殿下 ”回答自己身份证上是58岁的…
直播间内粉丝已经快崩溃了,纷纷大呼受骗,其中曾为其花费10万元、排在榜一的男粉丝一怒之下也注销账号消失了…
有粉丝还曝出:这位女主播曾表示线下见面可以,但得刷10万才行
事件发生后,乔莉萝殿下为了挽回局面,不断发布自己化妆美颜后的视频,证明自己颜值在线。
但粉丝仍不买账,声称:“还我10元钱。”
面对网友调侃:“还我10块钱”,从法律上来讲,无论是10元还是10万元,打赏主播的钱是否能够退回呢?
有律师(法律博主 @易辩-会法术的雕哥)表示,如果打赏人有证据证明,其是基于主播的诈骗行为而打赏,能退。那么,如何才构成诈骗呢?
成立刑法上的诈骗罪需要满足以下5个构成要件:
1.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(用假头像);
2.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(以为对面是美女);
3.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(打赏);
4.行为人取得财物(主播收到了财物);
5.被害人遭受了损失(如果早知道不是本人就不会打赏了);
《刑法》中给一个人定罪要求达到主客观相统一,即主观上想通过欺诈让被害人交付财物,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。
那观众打赏时是怎么想的呢?
是单纯觉得声音好听而打赏?
还是觉得主播漂亮而打赏?
如果被害人不是陷入了错误(误以为是美女)认识才打赏,而是觉得声音好听,帮自己打发了时间,则该主播的行为该不能构成诈骗罪。
那如果该行为达不到《刑法》中诈骗罪的要求,是否构成《民法》中的欺诈呢?
法条链接:
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: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即观众给主播打赏的行为实际上是与主播形成了“合同关系”。
无论该合同最终被定性为何种性质的合同,只要符合了上面的第148条,观众就可以主张撤销该打赏的合同,并主张返还自己打赏的钱款。
上述行为是在拥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身上,如果未成年人打赏呢?
2017年,山东滨州常女士每天在外做保姆补贴家里的开支,其丈夫患有慢粒性白血病已有三年,生着病还在强撑着干活打工赚钱。
高二的女儿也无奈辍学在外打工。可是10岁的儿子却偷拿母亲的手机,在快手平台上花了11000多,在王者荣耀花了5000多元。
01是一次性还是分次打赏?
如果说该儿童每次打赏10块、20块或者其他较小数额,累加到了11000和5000,这属于从事与其年龄、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,我认为是无法追回的。
法条链接:
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十七条至二十四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那如果是一次性打赏11000、5000或者其他较大数额呢?
如果是一次性打赏主播较大数额,已经超出其年龄、智力范围了,那根据法律规定,这种情形是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,也就是说父母同意并认可这个赠与(打赏本质上是一种赠与)行为,才能实际发生法律效力。
但这里有一个问题,要是家长即法定代理人本来就知道这种打赏行为呢?
甚至于,不排除这样的情况:这种打赏行为本来就是家长或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,为了讨回打赏而故意推卸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上?那这个时候要怎么办?
出于公平的考虑,需要证明家长确实不知情——这一点证明难度还是相当高的。
在这里,小编想说:
直播没有错,打赏也没有错。但是主播该如何运用直播?观众又该如何进行打赏?对于未成年人斥巨资打赏的问题,也希望平台能够完善相关技术,最重要的是家长能够尽好监护责任。
大家对此事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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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素材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、微博法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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